逝者如斯夫,转眼三十年。1984年5月3日7时,有人敲门,一位自称是江苏省淮阴市清河区公安分局的人,脸色凝重的告诉我们:王清同志病危,正在抢救,请去淮阴。我和妻子王秀匆忙收拾,上了专程来接的面包车,岳父和德弟、荣妹已坐在车里。一路上,大家在猜想着清弟的病情。
弟弟王清1952年生于安徽,取名皖生;1953年,随着新中国第一部《婚姻法》颁布,在国家公职人员离婚潮中,身为县委组织部长的父亲与母亲离婚,母亲毅然带着一周岁的他,回到江苏沭阳那个贫困多灾的农村,母子相依在“糠菜半年粮”的艰苦生活中长大成人。
1970年冬,王清在??文指锩呐┐甯咧斜弦担谕寻爰氡サ纳?,刚满18岁的他报名参军来到山东的守岛部队,开始军旅生涯。近八年的部队生活就是“深挖洞”,建设国防工程。每天的任务是早饭后进入隧道施工,晚饭前撤回营地。早上干干爽爽进去,晚上全身水淋淋回来,连鞋壳里都能倒出一碗水来,工程的艰巨、工作的艰苦可想而知。因为是军事工程,每年探家绝口不说,只是偶然露出只言片语,而他的几个三等功喜报、入党提干和黑瘦的身躯,间接体现了他的付出。
1979年,王清转业分配到淮阴地区清江市公安局。1980年,东北的枪匪抢匪“二王”兄弟流窜至此,王清和同事夜以继日、严阵以待大忙了一阵,虽未擒住二贼,倒是破获了一起抢劫7万多元的大案,立了集体三等功。1983年在变身为淮阴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后,他经过培训安排到刑警队作侦察员;随着一对孪生子女诞生,当了父亲。
车到淮阴市第二招待所,来人把我们带到会客室,公安分局的丁局长向我们通报:5月2日上午,王清与刑警队长一行四人乘坐北京吉普查办案件,到达某地,因天下小雨,队长让王清和司机留在车上,他和另一位侦查员去调查。没料到发生意外,王清为配带的手枪走火击中,不幸身亡。经初步检查系自伤,拟按病故办理丧事。大家异常悲痛,更异常震惊,一是不能相信好日子刚刚开始的清弟就这么走了!二是不能接受他死于自伤的结论。
之后几天,我们强忍悲痛,与丁局长交涉要求出示权威部门鉴定结论,同时一再要求“活不能见人,死也要见尸”。在交涉中,大致清楚了:王清坐在后座与司机交谈时,司机提出要看他新装备的手枪,王清与司机一起验枪时走火,导致头部中枪,抢救无效,不幸身亡??谕吠ūň褪鞘泄簿值慕崧?,没有书面鉴定结论。
公安分局要尽快火化遗体,我们坚持要见尸身。几经周旋,只准岳父和我检看。在严密控制下,我们走进殡仪馆停尸房,清弟已仰躺在尸床上,一米八的他萎缩了许多。他面色蜡黄,双目紧闭,眉心锁出一个“川”字,口唇微张,似乎要倾诉什么:是头部创痛难以忍受?是对自伤的组织结论持异议?还是放心不下幼小的子女?清弟的左耳垂下、左颌骨后凝固一块暗红色血块,据称子弹由此射入;右耳尖后、颅顶右侧有创口,伤口贯通。
根据清弟伤情画出示意图,我们请宁沪的专家分析,均认为自伤可能性小,他伤可能性较大。我们认为王清当了近8年兵,对武器性能相当熟悉,不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,加之考虑专家分析,我们坚持清弟非自伤、系他伤。除丁分局长和分局政委外,我们未能与分局干警见面,更不可能见到同车的人员(特别是司机)。
僵持数日,分局最后松口,不再坚持“自伤结论”和“按病故办理”,同意“比照因工死亡”(未同意“因公牺牲”要求)办理后事??悸谴蠹叶家氐ノ簧习啵仓挥凶鞒鐾仔?,参加了遗体告别。清弟的生命定格于32岁。
事后,我百思不得其解:他伤非常明显,为何淮阴公安硬定为自伤?后来从我处一老公安口中得到答案。枪支走火伤人为事故,要追究责任且影响内部晋升与奖罚,他伤情结更严重。为减轻或逃避责任,定性为自伤,既?;に嗽鹑稳?,更?;ち斓技暗ノ唬宜牢薅灾?。
30年间,岳父白发人送黑发人,且为清弟缺少父爱而内疚,在悲思中郁郁而终。清弟走时不足2岁的儿女,在我们兄弟姐妹的襄助下学业有成、成家生子,除了每年清明节随我们去其坟前祭扫,对他们的父亲已几无印象。据淮阴的亲人说,丁分局长已作古多年,司机从清弟出事后不知去向?;匆跏幸迅窗彩?。
30年过去,清弟遗容烙印脑海,化为沉默怨魂常在梦中。清弟啊,古往今来多少真相为利益所掩盖,多少冤魂石沉史海;作为过客,一切委屈都算不得什么,终将化为一缕烟尘。放心远行吧,莫再郁闷纠结,扰我清梦。